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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题名:平鲁区嘉靖四十年救谕都指挥金事张钦碑
客观题名:救谕都指挥金事张钦碑
其他题名
作  者
年  代:明嘉靖四十年(1558) 查看1558 年历史年表
地  址: 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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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物材质:石
原物状况:细砂石质,螭首色跌
原物分类:墓碑
数  目:1 尺  寸:265×85
语  言:汉语,
内  容
奉天承運,皇帝制日:昔者型王之治天下也,必資威武以安黔黎,夫賞修文而演武,朕特仿古制,設武職以衛治。功受斯任都、必忠以立身,仁以撫眾,智以察微,防奸禦侮無暇時。能此則榮及前人,福祿後刷,而身家永昌矣。敬之勿息。
大明嘉靖三十七年聞七月初四日
皇帝救論都指揮食事張欽、近該經略邊務大臣題稱,鎮邊城地方要害,欲行添參將一員,分守口口防禦。該議复相應允所請。今特命爾充右參將, 前去分守鎮邊城等處地方,爾宜查照。該部佳事裏在於本城駐紮。將所部官軍、時加訓練,以作其氣,善為撫血,以得其心。毋要整筋邊阴、防禦房寇,保障民生。其模嶺、白羊、畏峪,鎮邊各守備把總悉聽管轄。爾尤須持廉秉公,正口忌口率下勿戰,食顯債事,遺誤重機。如違,責有所歸,爾其勉之,故論。
大明嘉靖三十七年十二月初八日
附  注
勒石于明嘉请四十年(1558)。
细砂石质,螭首色跌,通高 265、宽85、厚20厘米。额头高80厘米,座高40厘米,碑首坚向篆刻“皇帝救谕”, 碑中竖刻楷体上下两部分,均为皇帝救书。原存风凰城东南张家坟,20世纪70年代,因造桥用石,损毁此碑。
张钦(1482-1561), 原籍静乐,明成化年间其祖父调平房卫任职,故定居于本地。正德年间,张钦袭祖职从军,每遇战事,奋不顾身,多次斩将立功,屡屡升职。嘉靖三十七年升任右参将,分守镇边城等处。卒于嘉清四十年,享年78岁。后人将其皇帝救书刻于石碑,立于墓地。碑文见《平鲁旧志辑录)。
其他记载
《三晋石刻大全朔州市平鲁区卷》第297页
国图编号: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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