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建议朝阳区人民法院院长李新生引咎辞职》的公开信
就朝阳法警强制执行物业费,我的《建议朝阳区人民法院院长李新生引咎辞职》的公开信
李劲松律师
朝阳区人民法院李新生院长:
此时,是2005年11月6日凌晨3:16。
我压抑不住心的驱使,开始动笔给您写这封建议您引咎辞职的公开信。
我是李劲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我刚从网上阅读完“10月18日,朝阳法院在17个小区张贴执行公告书,点名责令305名拖欠物业费业主在7日内履行法院判决,交纳拖欠的物业费和供暖费。法院责令这些业主于公告之日起7日内,自 …… >>
长啸于
09:35:06 发表在分类:
他山石 中
(49917次点击) |
全文 |
评论(0) |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