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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靖边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发布 者:靖边县国土资源局
出  处:靖边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1-12-31
字体:[增加 减小]
正  文:
靖边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来源: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日期:2017-10-15

靖边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靖边县人民政府
  批准执行时间:2011年12月31号

  目录
  第一章总则
  一、规划目的
  二、规划任务
  三、规划依据
  四、规划范围
  五、规划期限
  第二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县域概况
  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第三节土地利用现状
  第四节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第三章规划原则和目标
  第一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目标
  第三节规划原则
  第四节规划目标
  第四章土地利用规模结构调整
  第一节农用地
  第二节建设用地
  第三节其他土地
  第五章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第一节优先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第二节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第三节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第四节设定国土生态屏障网络用地
  第五节拓展农业生产和城乡绿色空间
  第六节构建土地利用景观风貌
  第六章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第一节允许建设区
  第二节有条件建设区
  第三节限制建设区
  第四节禁止建设区
  第七章土地利用重点任务
  第一节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
  第二节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第三节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
  第四节土地整治
  第八章土地用途分区与管制规则
  第一节基本农田保护区
  第二节一般农地区
  第三节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第四节独立工矿用地区
  第五节风景旅游用地区
  第六节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第七节林业用地区
  第八节牧业用地区
  第九章乡(镇)主要用地调控
  第一节乡(镇)土地利用调控方向
  第二节主要用地调控指标方案
  第十章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安排
  第一节能源项目
  第二节交通运输项目
  第三节水利设施项目
  第四节电力项目
  第五节化工项目
  第六节旅游项目
  第七节其他重点建设项目
  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
  第二节健全规划实施的行政手段
  第三节强化规划经济调节机制
  第四节完善规划实施的基础保障
  第五节扩大规划民主决策与公众参与制度
  第十二章附则
  附表
  1、靖边县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2、靖边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3、靖边县各乡(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
  4、靖边县耕地保有量变化情况表
  5、靖边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6、靖边县各乡(镇)规划控制指标表
  7、靖边县各乡(镇)基本农田调整分析表
  8、允许在基本农田内安排的建设项目清单
  附图
  1、靖边县土地利用现状图(2005年)
  2、靖边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 - 2020年)
  3、靖边县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2006 - 2020年)
  4、靖边县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2006 - 2020年)
  5、靖边县土地整治规划图(2006 - 2020年)
  6、靖边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2006 - 2020年)
  7、张家畔镇土地利用现状图(2005年)
  8、张家畔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 - 2020年)
第一章总则
一、规划目的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统筹协调和合理安排靖边县各区域、各业、各类用地,保障县域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加强土地生态环境建设,构建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机制,促进县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榆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编制《靖边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
二、规划任务
  1、落实上级下达的规划任务,协调市、乡(镇)级规划;
  2、研究制定土地利用的方针和目标,确定各类农用地、建设用地的调控指标;
  3、统筹县域内土地利用结构、布局与主要用地规模;
  4、划定土地用途区,落实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明确管制规则;
  5、确定土地整治规模、范围和重点区域;
  6、分解下达乡(镇)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7、制定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三、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
  2、《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12月27日国务院令第257号);
  3、《陕西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2007年);
  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51号);
  5、《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4 - 2010);
  6、《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1 - 2009);
  7、《关于印发陕西省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报批办法及编制技术要点的通知》(陕土规修编发〔2010〕1号);
  8、《榆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
  9、《靖边县城市总体规划(2007 - 2020年)》;
  10、《靖边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各部门、各行业发展规划;
  11、《靖边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各部门、各行业发展规划。
四、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靖边县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包括张家畔镇、东坑镇、青阳岔镇、宁条梁镇、周河镇、红墩界镇、杨桥畔镇、王渠则镇、中山涧镇、龙洲乡、海则滩乡、黄蒿界乡、席麻湾乡、大路沟乡、乔沟湾乡、小河乡、天赐湾乡、高家沟乡、五里湾乡、杨米涧乡、新城乡和镇靖乡,共9镇13乡,土地总面积4970.36平方公里。
五、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年:2005年;
  规划期限:2006 - 2020年;
  规划近期目标年:2010年;
  规划远期目标年:2020年。
第二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县域概况
一、地理位置
  靖边县位于陕西省北部偏西,榆林市西南部,地理位置为北纬36°58′45″- 38°03′15″,东经108°17′15″- 109°20′15″,地跨长城南北,处于毛乌素沙漠南缘。西北与内蒙古自治区乌审旗、鄂托克前旗相邻,南与延安市的子长、安塞、志丹、吴起县接壤,东接横山县,西连定边县。全县土地总面积4970.36平方公里。县境南北最长为116.2公里,东西最宽为91.3公里。县政府所在地是张家畔镇。
二、自然条件
  县域地处鄂尔多斯地台中部陕北斜坡地带,白于山横亘于南,毛乌素沙漠绵延于北,靖边平原呈东西走向居中。全县地势南高北低,海拔介于1123 -1823米之间。全县地貌大致分为三个类型区:北部风沙滩地区、中部梁峁涧地区、南部丘陵沟壑区,分别约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三分之一。
  全县属温带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变化较大,冬季严寒少雪;春季气温日差较大,寒潮霜冻时有发生,并有大风沙暴现象;夏季暑热,雨量增多,但多以暴雨出现,同时常有夏旱和伏旱;秋季多雨,降温快,早霜冻频繁。年平均气温为7.8℃,年均降水量395.4毫米,年平均日照2768.7小时,年无霜期130天。
  县境内河流纵横,水资源较丰富,有大小河流648条,均属黄河水系,年均径流总量为2.43亿立方米,年平常流量为7.69立方米/秒,较大的河流有:红柳河、芦河、大理河、黑河、周河、杏子河等。
  县境内资源富集,主要有煤炭、石油、天然气、岩盐等矿产资源以及风能、太阳能等新型能源。煤油气盐四大矿产资源同时在一个县境内富集,全国独一无二,世界罕见。境内北部煤炭资源分布面积达800多平方公里,是神府煤田连接部分,已探明储量在35亿吨以上;南部山区储有丰富的石油资源,已探明储量约在3亿吨以上;以靖边为中心的陕甘宁盆地中部气田,探明控制面积4300平方公里,天然气控制储量为3200亿立方米,为中国陆上最大的整装气田,属世界级大气田,靖边县亦为全国“西气东输”的枢纽;县域内岩盐资源也十分丰富,全县近80%的面积含岩盐,盐层深度在2400 -3500米之间,预计岩盐储量在1500 - 2000亿吨。
三、社会经济条件
  2005年末,全县总人口29.14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8.61%),其中,城镇人口13.23万人,农村人口15.91万人。全县现辖9个建制镇、13个乡,共211个行政村、5个社区。县境内交通便利,国道307及省道204、206穿县城而过,青-银、包-茂高速及太-中(银)铁路的建设使靖边将成为连接陕西、宁夏、内蒙等地的交通枢纽。
  2005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100.66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31.45%)。其中,第一产业占3.39%,第二产业占88.41%,第三产业占8.20%,人均GDP为3.45万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5.1亿元,财政总收入10.40亿元,全县实现工业总产值88.16亿元,农林牧渔总产值6.34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399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842元。目前靖边县已列入陕西经济强县前五名,并跻身中国西部百强县行列。
  全县农业产业化发展广度和深度不断加大,“菜、畜、薯”三大主导产业和玉米、小杂粮等优势产业不断发展壮大,马铃薯、玉米、小杂粮种植连创12项全国高产纪录。靖边羊肉,陕北白绒山羊羊绒,优质牧草种植、加工等一批农产品加工企业正在蓬勃发展。
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一、上轮规划主要指标实施情况
  (一)耕地保有量
  依据上轮规划,到201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为116485.0公顷,截止2005年底全县实有耕地面积108534.1公顷,实现规划指标的93.17%。
  (二)建设占用耕地
  依据上轮规划,1997 - 2010年全县建设占用耕地指标为727.0公顷,年均占用51.9公顷;据统计1997 - 2005年9年间,全县各项建设实际占用耕地676.7公顷,平均每年占用75.2公顷。
  (三)耕地占补平衡
  依据上轮规划,1997 - 2010年全县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不得少于13412.0公顷,1997 - 2005年全县通过土地整治实际补充耕地2799.2公顷,完成规划指标的20.87%,同期全县各项建设占用耕地676.7公顷,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且有余。
  (四)基本农田保护
  依据上轮规划,1997 - 2010年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56660.0公顷,截止2005年底,全县实际落实基本农田保护面积80153.4公顷,完成规划指标的141.46%。
二、上轮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
  (一)社会效益
  通过上轮规划的实施,规划的公众认知度有所提高,各级政府按规划用地、管地的意识有所增强;规划协调了各业用地矛盾,促进了产业结构的优化,有效缓解了用地矛盾,发挥了积极的宏观调控作用;规划有效地控制了建设占用耕地,促进了土地利用方式和土地管理的改革,提高了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水平;通过土地整治,实现了占补平衡有余,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提高了耕地质量,稳定了农业基础,保证了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规划保障了榆林市能源化工基地建设用地需求以及其他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提高了土地资源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经济效益
  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土地综合生产水平明显提高。据统计,全县单位土地GDP由1996年的847.80元/公顷增加到2005年的20252.04元/公顷,增长了2288.78%;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由1996年的1.37万元/公顷增加到2005年的56.89万元/公顷,增长了4052.39%;规划期间通过土地整治增加耕地2799.2公顷,建设占补平衡后净增加耕地2122.5公顷,按2005年现状粮食单产及市价计算,每年可增加收益614.46万元。
  (三)生态效益
  规划期间,由于“退耕还林”政策的实施,全县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林地面积从1996年的208724.8公顷增加到2005年的214730.8公顷,林地覆盖率由1996年的41.93%提高到2005年的43.20%。园地面积占全县土地面积的比重由1996年的0.40%提高到2005年的4.21%。9年间经过植树种草使水土流失得到初步控制,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达1000平方公里,治理率达到60%。
第三节土地利用现状
一、土地利用规模、结构和分布
  2005年,全县土地总面积497036.3公顷,其中:农用地436854.0公顷,建设用地17093.3公顷,其他土地43089.0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87.89%、3.44%、8.67%。
  (一)农用地
  1、耕地面积为108534.1公顷,占全县农用地面积的24.84%,主要分布在东坑镇、宁条梁镇、中山涧镇、席麻湾乡、王渠则镇、龙洲乡和新城乡。
  2、园地面积为20909.2公顷,占全县农用地面积的4.79%,主要分布在青阳岔镇、小河乡和东坑镇。
  3、林地面积为214730.8公顷,占全县农用地面积的49.15%,主要分布在东坑镇、海则滩乡、红墩界镇、黄蒿界乡和青阳岔镇。
  4、牧草地面积为84172.4公顷,占全县农用地面积的19.27%,主要分布在五里湾乡、大路沟乡、新城乡、中山涧镇和青阳岔镇。
  5、其他农用地面积为8507.5公顷,占全县农用地面积的1.95%,主要分布在东坑镇、中山涧镇、青阳岔镇、新城乡和周河镇。
  (二)建设用地
  1、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11928.2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69.78%,其中,城镇用地面积为2662.6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22.33%;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7620.3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63.88%;采矿用地面积为1455.2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12.20%;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为190.1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1.59%。
  2、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4811.3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28.15%,主要分布在张家畔镇、杨桥畔镇、东坑镇和杨米涧乡。
  3、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353.8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2.07%,主要分布在镇靖乡、东坑镇和龙洲乡。
  (三)其他土地
  1、水域面积为3553.3公顷,占其他土地总面积的8.25%,主要分布在中山涧镇、杨米涧乡、杨桥畔镇、宁条梁镇和新城乡。
  2、自然保留地面积为39535.7公顷,占其他土地总面积的91.75%,主要分布在黄蒿界乡、青阳岔镇、海则滩乡、张家畔镇。
二、土地利用特点
  (一)土地资源丰富,人均耕地较多
  靖边县地域辽阔,土地资源较为丰富,人口密度小,人均占有土地面积大。根据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靖边县土地总面积为497036.3公顷,占榆林市土地总面积的11.58%,在全市12个县(区)居于第四位。人均土地占有量为1.71公顷,高于陕西省的人均0.55公顷和榆林市的1.26公顷;人口密度为59人/平方公里,低于陕西省的181人/平方公里和榆林市的79人/平方公里;人均耕地占有量为5.59亩,高于陕西省的1.64亩和榆林市的3.95亩。
  (二)耕地后备资源较为丰富
  2005年全县其他土地面积为43089.0公顷,其中自然保留地面积为39535.7公顷,全县57.40%的自然保留地分布在北部的风沙滩区和无定河流域,是榆林市优质耕地后备资源的集中区,该区域地下水资源丰富,易于开发且成本较低,亩均造价3000元左右,是全国同样标准土地开发费用的1/2 - 1/3。
  (三)土地利用地域差异明显
  受地势地貌、气候类型、经济水平等影响,全县土地利用表现出明显的地域性。北部风沙滩区,地势平坦,光热资源丰富,农业生产条件优越,种植业和养殖业发达,耕地比重大;中部梁峁涧地区,热量不足,无霜期短,是全县油料和薯类的主产区;南部丘陵沟壑区,地势较高,林木生长条件优越,林地面积广大,同时该区石油资源富集,也是石油生产的主产区。
  (四)土地集约利用程度逐步提高
  1996 - 2005年间,全县单位土地面积GDP由847.80元/公顷增加到20252.04元/公顷,单位建设用地面积固定资产投资额由1.51万元/公顷提高到26.38万元/公顷;单位耕地面积化肥使用量由348.8公斤/公顷提高到547.0公斤/公顷,单位面积耕地农机总动力由0.77千瓦/公顷增长到2.74千瓦/公顷,耕地有效灌溉率由23.12%提高到29.41%,粮食播面单产由2250公斤/公顷提高到2895公斤/公顷。土地利用集约程度逐步提高。
三、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土地利用较为粗放,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高
  据统计,2005年全县共有存量建设用地137.8公顷,其中低效用地83.2公顷,空闲土地23.1公顷,批而未供土地31.5公顷。同时农村居民点集约利用水平较低,2005年全县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479平方米,远高于国家规定的最高水平150平方米。农村居民点用地中存在一定量的“空心村”、独家院,居民点用地较为粗放。
  (二)生态基础脆弱,土地退化依然存在
  靖边县地处毛乌素沙漠区向陕北黄土丘陵区的过渡带,是北方农牧业交错带上典型的生态脆弱区,同时,由于该区是全国重要的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与矿产资源的富集区,区内盲目的资源开发与工业集中区建设日益增多,复杂的人类活动对脆弱的生态环境产生巨大冲击,造成了土地沙漠化和土地退化程度加剧。土地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任务依然繁重。
  (三)耕地迅速减少,耕地产能亟需提高
  近年来,在大规模生态建设和能源化工基地建设的影响下,全县耕地面积大幅减少,耕地面积由1996年的112400.0公顷减少为2005年的108534.1公顷,减少幅度为3.56%。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推进及陕北能源化工基地的建设,靖边县外来人口将持续增加,势必造成全县人口的持续增长,为保障县域粮食安全及农业经济的持续增长,耕地保护力度仍需加大。同时,受自然条件和农业生产技术的制约,全县耕地质量普遍较差,土地退化严重,迫切需要改善耕地质量,提高耕地产能。
第四节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一、机遇
  (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继续实施,为县域生产力布局提依据,促进全县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
  国家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继续实施各项优惠政策;加快交通、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着力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发展特色农业,积极改造中低产田;大力倡导发展节水农业和设施农业,为县域生产力布局提依据,促进全县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
  (二)呼包鄂榆区域开发列入国家重点经济开发区,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根据最新的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呼(呼和浩特)包(包头)鄂(鄂尔多斯)榆(榆林)区域为国家级重点经济开发区,靖边县被纳入其中,国家将在各个方面对县域的经济发展提供重点扶持和实行优惠政策,这必将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契机,有利于土地利用效益的提高。
  (三)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的推进,为全县产业结构调整和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带来机遇
  靖边县石油、天然气、煤炭等资源富集,位于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的核心区,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三个转化”、加快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的战略部署,全县将依托资源优势,发展煤、气综合利用和高效、清洁转化产业,改变单一的产业结构,建设以发展循环经济为依托的靖边能源化工综合利用产业集中区,将促进县域产业结构调整和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
  (四)新能源产业的兴起,将促进县域工业化进程,提高县域产业核心竞争力
  县域风力和太阳能资源丰富,随着国家对新型能源产业的重视,全县将抓住国家推行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机遇,积极培育壮大新能源产业,建设光伏发电、风能发电示范工程,建设新型能源基地,新型载能工业基地,使能源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力争形成100万千瓦的风力发电基地和200兆瓦太阳能光伏发电基地,将靖边建成全国的绿色能源和重要的新能源产业基地,打造“全国绿色能源之都”,提高县域产业核心竞争力。
二、挑战
  (一)耕地保护形势严峻
  靖边县是一个农业大县,随着人口总量的持续增加、居民消费结构的快速升级,保障粮食安全的耕地需求量进一步加大;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日益加快以及陕北能源化工基地的建设,各项建设将不可避免地占用大量耕地,治理环境污染,建设生态文明也需占用一定数量的耕地;而全县适宜整理复垦开发的耕地后备资源将日趋减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的难度也越来越大,加剧了未来靖边县耕地资源的供需矛盾,耕地保护的形势将更加严峻。
  (二)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更加突出
  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建设用地的需求不断增长,建设用地供给压力将会更加突出。一是为促进城镇化发展,加快小康社会建设,城镇用地需求量将在较长时期内保持较高水平;二是工业强县战略的提出,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的推进,工业项目对建设用地的需求量不断增加;三是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如靖边-乌审旗公路、国道307等的修建及改建,也对建设用地有大量的需求。经预测规划期间全县新增建设用地需求量为6668.6公顷,而上级规划下达靖边县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为2667.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指标缺口为4001.6公顷。未来可用作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十分有限,各项建设用地的供给将面临较大压力。
  (三)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困难
  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保护和改善土地生态环境的任务更加艰巨。为了实施耕地占补平衡,规划期内还需开发一定数量的其他土地,而其他土地大多分布在生态条件脆弱区,对其开发不可避免地要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同时,随着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的推进,今后十几年是靖边县加快城镇化、工业化建设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各项建设用地需求仍将是刚性的,建设用地增加必然占用部分具有生态功能的农用地和其他土地,其直接结果是造成生态用地数量的减少;如何在发展的同时,保护好人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做到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就变得更为迫切和更加重要。
  规划期间,靖边县土地利用和管理的挑战与机遇并存。必须正确把握科学发展与资源配置的密切联系和内在规律,立足保障科学发展,增强土地资源危机意识,树立全民节地观念,妥善处理保障发展与保护耕地的关系,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积极探索土地利用新模式,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第三章规划原则和目标
第一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一、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定位
  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以“跨越·调整·转型”为主题,紧紧围绕富民强县的目标,坚定不移地实施“生态立县、工业强县、城镇带动、产业富民、文化引领”五大战略,突出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三大重点,加快“两基地、两中心、一枢纽”(即努力把靖边建设成国家级新型能源化工基地,现代特色农业基地,陕北第三大中心城市,区域商贸物流中心和区域交通枢纽)建设,实现由传统工业向新型工业、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单一资源经济向多元经济、城乡二元向城乡一元、经济发展为主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五大转变”,努力把靖边建设成为经济发达、政治文明、生态良好、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的新靖边。
二、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县总人口控制在39.26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41%以上,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5.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0万元;全县GDP总量达到1368亿元,三次产业结构比例调整为3∶80∶17;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到287亿元;财政总收入达到100亿元以上。
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目标
  全县的土地利用战略为“三保、四统、五扩”。
  “三保”:一要保护土地资源,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二要保障科学发展用地,即保障国家能源化工基地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用地需求;三要保育生态环境,建设北部风沙防护林和南部水土保持林,构建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
  “四统”:一要统筹南北区域差异;二要统筹城乡发展;三要统筹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治理;四要统筹土地整治与生态环境保护。
  “五扩”: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建立现代特色农业基地。一要扩大绿色蔬菜种植面积,建设一流的绿色蔬菜生产基地;二要扩大白绒羊等优势畜禽饲养规模和优质牧草种植面积,建设区域特色更加鲜明的现代畜牧业基地;三要扩大马铃薯种植面积,建设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脱毒马铃薯繁育及深加工基地;四要扩大玉米种植面积,建设玉米高产示范基地;五要扩大小杂粮种植面积,建设特色小杂粮生产基地。
第三节规划原则
一、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原则
  严格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和管理,立足于保护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强化对基本农田的保护,促进耕地保护由数量为主向数量、质量并重和生态效益的全面保护转变,努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规划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的实现。
二、保障科学发展用地的原则
  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合理安排建设用地和生态环境保护用地,重点保障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以及战略支撑产业发展用地,保障民生用地,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三、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
  各类建设用地必须立足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实行最严格的土地利用制度。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严格执行建设用地标准,积极拓展建设用地空间,加快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防止用地闲置浪费,促进用地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增加建设用地产出效率。
四、加强土地生态建设的原则
  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统筹生活、生态和生产用地空间,加快转变土地利用模式。优先保护自然生态空间,全面保护生态脆弱地区,合理配置各类用地,构建生态文明的城乡环境,促进土地利用的可持续发展。
五、大力推进土地整治的原则
  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全面、有序地开展土地整治,以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土地质量和土地产出能力;有力地遏制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村居民点的改善和城镇化水平的提高,改善生活条件;增强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内在机理,促进社会、经济、生态三效益的统一。
第四节规划目标
  根据《榆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下达给靖边县的各项规划控制指标,结合靖边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主要目标,确定靖边县规划期内的土地利用目标主要有:
一、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99774.0公顷(149.66万亩);规划期间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80000.0公顷(120.00万亩),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布局总体稳定。
二、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目标
  到2020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8527.0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不超过12506.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不超过5526.0公顷。规划期间全县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667.0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控制在2000.0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不超过1150.0公顷。
三、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目标
  到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200平方米。
四、土地整治目标
  规划期内,全县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量不少于5500.0公顷,其中补充耕地义务量不少于1150.0公顷。
五、生态环境改善目标
  坚持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逐步使靖边县土地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高。配合国家“三北”防护林四期工程、国家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工程、黄河水土保持生态治理二期工程的建设,加大封山禁牧的力度,通过封山(沙)育林育草,营造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使水土流失和荒漠化扩展趋势得到有效遏制。规划期间,全县治理沙化土地7000公顷;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0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程度达到70%,有效治理风沙危害,努力减轻水土流失,切实改善生态状况。
  规划期间全县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见附表1。
第四章土地利用规模结构调整
第一节农用地
  规划期间,全县农用地将由2005年的436854.0公顷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436854.0公顷和2020年的441745.5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将由2005年的87.89%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87.89%和2020年的88.88%。规划期间农用地净增加4891.5公顷。
一、耕地
  规划期间,全县耕地将由2005年的108534.1公顷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108534.1公顷和2020年的114076.8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比重将由2005年的24.84%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24.84%和2020年的25.82%。规划期间耕地净增加5542.7公顷。
二、园地
  规划期间,全县园地将由2005年的20909.2公顷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20909.2公顷和2020年的20922.4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比重将由2005年的4.79%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4.79%和2020年的4.74%。规划期间园地净增加13.2公顷。
三、林地
  规划期间,全县林地将由2005年的214730.8公顷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214730.8公顷和2020年的215032.2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比重将由2005年的49.15%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49.15%和2020年的48.68%。规划期间林地净增加301.4公顷。
四、牧草地
  规划期间,全县牧草地将由2005年的84172.4公顷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84172.4公顷和2020年的83096.8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比重将由2005年的19.27%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19.27%和2020年的18.81%。规划期间牧草地净减少1075.6公顷。
五、其他农用地
  规划期间,全县其他农用地将由2005年的8507.5公顷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8507.5公顷和2020年的8617.3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比重保持1.95%不变。规划期间其他农用地净增加109.8公顷。
第二节建设用地
  规划期间,全县建设用地将由2005年的17093.3公顷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17093.3公顷和2020年的18612.7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将由2005年的3.44%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3.44%和2020年的3.74%。规划期间建设用地净增加1519.4公顷。
一、城乡建设用地
  规划期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将由2005年的11928.2公顷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11928.2公顷和2020年的12796.5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将由2005年的69.78%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69.78%和2020年的68.75%。规划期间城乡建设用地净增加868.3公顷。
  (一)城镇用地
  规划期间,全县城镇用地将由2005年的2662.6公顷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2662.6公顷和2020年的3896.5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将由2005年的22.33%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22.33%和2020年的30.45%。规划期间城镇用地净增加1233.9公顷。
  (二)农村居民点用地
  规划期间,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将由2005年的7620.3公顷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7620.3公顷和2020年的6276.4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将由2005年的63.88%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63.88%和2020年的49.05%。规划期间农村居民点用地净减少1343.9公顷。
  (三)采矿用地
  规划期间,全县采矿用地将由2005年的1455.2公顷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1455.2公顷和2020年的1489.5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将由2005年的12.20%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12.20%和2020年的11.64%。规划期间采矿用地净增加34.3公顷。
  (四)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规划期间,全县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将由2005年的190.1公顷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190.1公顷和2020年的1134.1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将由2005年的1.59%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1.59%和2020年的8.86%。规划期间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净增加944.0公顷。
二、交通水利用地
  规划期间,全县交通水利用地将由2005年的4811.3公顷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4811.3公顷和2020年的5307.4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将由2005年的28.15%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28.15%和2020年的28.52%。规划期间交通水利用地净增加496.1公顷。
三、其他建设用地
  规划期间,全县其他建设用地将由2005年的353.8公顷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353.8公顷和2020年的508.8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将由2005年的2.07%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2.07%和2020年的2.73%。规划期间其他建设用地净增加155.0公顷。
第三节其他土地
  规划期间,全县其他土地将由2005年的43089.0公顷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43089.0公顷和2020年的36678.1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将由2005年的8.67%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8.67%和2020年的7.38%。规划期间其他土地净减少6410.9公顷。
一、水域
  规划期间,全县水域面积将由2005年的3553.3公顷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3553.3公顷和2020年的3536.7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比重将由2005年的8.25%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8.25%和2020年的9.64%。规划期间水域净减少16.6公顷。
二、自然保留地
  规划期间,全县自然保留地将由2005年的39535.7公顷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39535.7公顷和2020年的33141.4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比重将由2005年的91.75%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91.75%和2020年的90.36%。规划期间自然保留地净减少6394.3公顷。
  全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情况见附表2。
第五章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第一节优先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一、耕地布局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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