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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贺卫方:孙志刚三年之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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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转眼,孙志刚之死已经是三年前的事情了,在家乡——湖北省黄冈市陶店乡幸福村——他坟头上的青草也已经经历了三枯三荣!按照古礼,三年之丧,亲人们再祭一次,这个人就从现实世界里真正消失了。可是,孙志刚却是很特殊的;他的死后来演化为一起以他名字命名的事件——“孙志刚事件”,导致了这个国家的一项适用了21年之久的法规的废止,更引发了全国性的对于人权以及法治、宪政问题的关注,其中提出的不少问题至今尚萦绕在人们的心中。媒体的广泛报道让孙志刚的悲剧广为人知,报纸上刊登的那幅弟弟捧着哥哥的遗像、老父亲在旁边满脸泪水、痛不欲生的照片让人无法释怀。所以,尽管时隔三年,这位活着也还不足30岁的年轻人仿佛仍然在我们的面前,急迫地注视着这个世界的变化。

  时间像潮水,它冲刷着人们的记忆,可是也撞击着人们的心灵。

  当《南方都市报》终于冲破重重阻挠,于 4月25日发表了记者陈峰、王雷的长篇报道“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靠着“非典”蔓延引起的媒体管理上的开放,也凭借着网络技术发展的东风,“孙志刚事件”引发了全国乃至许多海外媒体的报道浪潮。网络世界里更是谴责之声汇聚成巨大的抗议浪潮。人们不禁要质问——

  为什么收容遣送站会从一种据说是以“救助”为初衷的机构蜕变成一种残害人权的机构?为什么最初对象仅限于“城市流浪乞讨人员”,而后却不断扩大,连孙志刚这样有明确身份和工作证明只是还未来得及办暂住证的人员也可以被收容?用暂住证来限制人们在自己国家里的流动是合理的么?

  随着讨论的逐渐深入,一些涉及到更深层次的体制问题也开始显露。北京大学法学院的三位博士毕业生许志永、俞江、滕彪以其专业的素养和敏锐的洞察力提出了违宪审查的大问题。2000年7月1日起生效的宪法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明确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通过制定法律加以规范(第8条第5项),而所谓法律,只能是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制定者。然而,“收容遣送办法”只是由国务院制定的法规,却可以成为限制人身自由的法律依据。到“孙志刚事件”发生时,立法法已经生效近三年了,我们却没有作出任何努力去消除“收容遣送办法”以及其他类似法规与立法法之间显而易见的冲突。5月16日,三博士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对“收容遣送办法”进行违宪审查的建议书。

  除了法规涉嫌违宪的问题外,广东方面已经开始的调查也引起了人们的忧虑。很明显,作为这起事件的发生地,广东以及广州的有关部门本身就是利害关系者。由它们进行调查,中立性是大可怀疑的。更重要的是,调查不应仅限于孙志刚之死本身,而是必须扩展到整个收容遣送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的实施情况,以及今后应当设计怎样的制度。这样的调查显然不宜由广东地方来进行。不久之后,在天则经济研究所组织的一次针对这个事件的座谈会上,盛洪、沈岿、萧瀚、何海波和我都觉得,必须提起一个倡议,力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宪法第75条赋予它的一个职权:成立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对于该事件以及“收容遣送办法”的实施状况进行专门调查,之后向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提出一揽子报告。这样,就有了5月23日我们五学者联合署名的建议书。

  至今我还清楚地记得那一段风风火火的日子。媒体采访,电话不断;网上做客交流,深夜奋笔疾书。我们都期待着孙志刚年轻的生命能够唤醒国人的人权意识,换来中国宪政的起步。到了6月18日,消息传来,国务院办公会议决定废止“收容遣送办法”,代之以没有强制、摈弃暴力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了21年——恰好跟82宪法同龄——的这一法规终于寿终正寝。

  数以十万计的被收容人员转瞬间获得了自由,各地收容遣送站纷纷摘下了牌子,昔日人满为患的宿舍里已是空空如也。

  因为一个公民之死,导致一部法规的废除,这在人民共和国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网络上早已是欢声雷动,好评如潮。这一具有历史意义的事件在许多人看来已经画上了句号,成为记录新一届政府亲民爱人的辉煌篇章。

  但是,我的心里却隐隐有些不安。一部法规废除了,可是,其他数以千计的法规中间还有不少问题。违宪审查制度不建立起来,则这样的问题都通过个案式的方式解决,必然是成本极高,非现在人大模式所能够胜任。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最终也没有设立,这种国外议会行使权力过程中使用频度极高的机制,在我们这里仍然还停留在纸面上——我们的宪法实施已经将近四分之一世纪了!

  在孙志刚三年之祭到来的时刻,我们再一次表达对屈死者的怀念,也表达对于走向宪政的祖国的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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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卫方 博客专栏



本帖由 火箭人2006-12-21 09:49:47发表


转帖:贺卫方:中国互联网的建设可以作为一个试验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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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五个博客,大家讲的实名或者不是名的问题。今天这样一个时代,无论如何不可回避,非常重要,无论从伦理的角度,道德的角度,法律的角度,政府管理的角度,非常重要。

我们应当看到网络真正给我们今天的民主建设带来非常重要的推动力,我们常常说是共和国,需要人民发表自己的看法,不同的利益集团有自己的声音,但是传统的时代,传统的媒体和管理体制完全是政府控制的。今天这样一个网络时代,使得写作过程本身变成民主化的事情,想当年考察美国民主制度的时候,美国作家的数量特别多,但是在美国著名的作家的数量很少,见到一个人就是作家,遍地是作家,但是没多少著名的作家,从人们的写作风格来说,美国的作家写作的风格是偏向于写一些短平快,迅捷的草率,不是那么严谨非常文体,文学的写作是极其严肃的事情,人们要洗干净了手,点上香进行文学的大制作,文学作品出来之后非常有秩序和章法和崇高感,美国的写作没有这种崇高感,也想象不到,考察美国那样一种状况,在我们今天的中国今天全世界范围内变成比当时更加达到不可想象程度的写作民主,没有人不是作家,没有人不是艺术家,章子怡可以出来表现,芙蓉姐姐也可以出来表演,我今天写作博客,我特别有一种感觉,我写一点文学情调的东西,搞法学的人和文学距离特别遥远,研究法学一辈子做最没有办法表现兴趣的工作,法学就是板正,很严谨,但是现在有博客了,我可以写一点小资一点的东西,当然我也可以骂一点中央电视台某主持人,我有一贴子被点击20万字,要求邢质斌下课,有人说西方的媒体有一些老主持人很有魅力,这完全混淆了两种媒体之间的本质区别,西方的媒体主持人是有个性的,是有自己的思想,我们的主持人是什么? 应该超女选出来到新闻联播主持,一个月换一次,引起轩然大波,我的博客感受轩然大波,从来没有一个贴子会被这么关注,骂我的人很多,都是匿名的,你这个老狗,你自己不该下课?你妈岁数也不小了,是不是李宇春做你妈,叫你妈下课,还我靠。骂人的声自己败坏自己的声誉,这是写作过程中的民主是可以推荐这个国家民意的表达,这些人骂过,也是表达。

网络言论自由作为中国推动新闻言论自由的一个试验田。让大家知道土改的时候到底怎么样决策,到底杀了多少地主,杀了多少富农,决策的过程中间有怎样的讨论,逐渐适应民主所需要的舆论气候,逐渐开放真正实现最后的过渡,政府和党对网络持更加欢迎的态度,对网络上的不大好的言论持更加容忍的态度,才能够真正实现这样的试验田的效应。

第三,没有办法让言论自由有完美无缺的境地,使得大家既享有言论自由,同时又不遭受不好的信息的某种伤害,言论自由必须付出的代价,这个东西是有病的民主做这样的想象,一个人要享受言论自由的好处一定享受代价,就是乱七八糟的东西,各种各样有害信息,听起来不大好的信息,把视频放到网上,我一直没敢打开。花花公子这样的东西发行量就大,这是不应该也是不可能的,把坏的东西消灭掉之后,发现好的东西没了,这中间没有过渡地带,原来想象有灰色地带,正像人魔鬼与天使的合体一样,世界上离不开某种程度的罪恶,好的东西能滋长的一部分。

长远地看,要相信人民,我们要相信群众和党,无论从传统媒体来看,纽约时报、华盛顿时报被人信赖的报纸,瞎办的报纸不会被人引用,网络也是这样的,非常注重自己的名字,哪怕是网名,毕竟是我个人的表达,越来越多人知道这一点,越来越多人想追求卓越和光荣,我们需要给人类那一面提供某种空间加以表达,正如没有厕所的房子,绝对不会认为是可爱的房间,需要一些空间,让人魔鬼那一面加以宣泄,为什么英国足球流氓特别多,英国最讲究绅士丰度的国家,足球流氓往往是最绅士的人,在公司和大学里面特别体面的人,一到球场做流氓,二战期间英国的国王看几个大臣钻桌子玩,照片发出来人们很吃惊,需要这样,不能老紧棒棒想象这个社会都是美好的东西,不可能的,网络提供这样的东西。到一个论坛需要登记一下,我逛的论坛好多,各个大学的网站等我都上去,匿名发一个贴子,别人说贺老师回应了,非常好,叫我每次实名登记还不让,这不是一个好的建议。那是不是意味着不允许传统媒体上发表笔名文章,鲁迅有多少笔名,鲁迅就不是实名。

司法对于网络时代的言论自由的保护到底能做到哪些?我们非常高兴看到,司法界这个领域做出宝贵的努力。中国可能也有一个问题,中国的祖宗崇拜向来是我们的文化传统非常重要的方面,一代祖宗只能够往上不能平行,我哥哥受侮辱了,那不行,鲁迅作为国家的符号,作为伟大优秀作家符号,早已经成为公共财产,别人登你的照片,为了做宣传。司法能够有所作为,司法方面另外一个有所作为的方面。

最后我说几句话:

第一句话,互联网不可怕,信息越多,每一条信息的重要性就会下降,不必太担心互联网。

第二句话,所谓人身攻击过分的诽谤对公众人物或者掌握权利的人来说,这样的言论有自我解构的作用,也不可怕,有时候人们会过分夸张这样所谓的激烈言词的作用,虽然我是搞法律的,我也不觉得那么严重。

第三句话,关于规则到底是多还是少的问题,我承认规则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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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卫方 博客专栏



本帖由 火箭人2006-12-21 09:51:57发表


且慢!这个贺危房非常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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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过那末多的人物过客,
生活告诉我,
满口漂亮话的,绝大多数不能够信任。

你今天支持他上台,
明天他就开始偷国库,干些蝇营狗苟的事情,
摇身一变,
绝不会认得你、绝不会记住他自己的口号和诺言。

神州大地,骗子多且横行啊!



本帖由 大鹰2007-02-09 18:28:38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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