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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老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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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不说那个法,大家都清楚它实际是怎么组织的。小站比它好。
2、条例中有自荐,一个人自愿即可,只要愿意出来工作,比人大的门槛低,比哪里的门槛都低,是没有门槛,门槛在他是否能接受被管理和约束。老普可能没有注意这点。
3、推荐的,提供了两种机制。对于小站来说,20个人的推荐,很容易,基本上就相当于选举了,而不是推举。再提供几个数据:目前小站注册的ID近3000,每个主帖子的浏览量一周内平均都过百。举个不好的例子,如:福建三明中学初二的六个班同学,可以同时推荐六个斑竹。所以,目前没有组织条例的情况下,id不具有实际的意义。除非实行实名制或者组织化。而依据现有的斑竹团队,做看门人,更加可靠,可以实施。
4、那么为什么把斑竹推荐放在前面?因为斑竹更了解他的工作和合适的人选,而我们可能也没有精力三天两头搞论坛推荐。小站目前有5个论坛,每个论坛情况都不同。所以制定制度,必须考虑总体,以及可能的发展。
5、斑竹是日常的工作人员。斑竹的自律是小站志愿者组织能够建设、发展的第一步。规范化的管理,明确了责权利。我还是不太明白,这些责权利,有哪些能令老普担心成为具有“阻塞言路”或者当王的可能?如果数一下的话,就是95%的义务和5%当看门人的权利。
6、按照新制度,现任斑竹的周期,说白了,就是三个月一次考核。三个月不合格,就可以撤换。合格的,自己愿意承担压力的,当十年也可以,但是每个季度还必须一考核。
6、大家还是要清楚:斑竹,是志愿者,是工作者,不是资源的把持者。你们可以问问当过斑竹的同志们,他们收获的眼泪与欢笑。但是,既然是志愿者,我们的工作重点是,一旦承担志愿者的名份,既要考虑如何好的工作。无论他从哪里来,怎么来,只要成为斑竹,就必须依照斑竹条例的规则工作。
7、现在的基础是,斑竹基本是我找的,或者自荐的。从这一步,跨到规范化,是一个进步。但这个不是终点。是我们开始规范化,志愿者组织化,小站管理团队化的起点。有不合适的,我们可以再调整。
感谢老普的质疑,给我与紧迫感,让我把长时间思考的一些问题作为斑竹条例地解释尽快整理出来。欢迎大家继续研讨。我明白老普的担忧。这些担忧,应放在在制定小站的整体发展方向和管理框架上的问题上,去考虑。
目前我们的阶段是什么呢?是守住阵地,然后制定游戏规则。
谢谢老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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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烧的梦想
流水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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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由 火箭人 于2005-11-17 14:36:03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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