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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小站社区版主制度(修订版) | [关闭] [编辑] [删除] [管理] [树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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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站版主制度初稿制定后,得到吴桐、老普、午睡、亦尘等网友的热情回复,现修订后再次公布。
需要说明的关于制定本制度的背景是:
1、历史:目前的版主或者所有的为小站工作的人员,都是志愿者,天南海北,来自社区,都是可信赖的同志。
2、小站以前没有制度,目前开始建立制度及管理框架,最方便的方法首先是就是现有版主的自律与自治,这是最为自然的延续,并为未来发展留下基本的制度和团队基础。
3、未来小站将向专业志愿者支持的NGO发展,这个NGO,应是公益性的、非盈利的、以“热爱长城、热爱生活”为主题,以网络和影像的力量来保护长城的NGO组织,这是未来,这也可能是我们第一次完整地提出这个命题。
4、在对志愿者信任的基础上,基于明确界定职责以及效率优先原则来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即底线。我的论述是,从0%的制度和100%对人的信任(现状)逐步过渡到20%的制度和80%的信任(版主制度),然后更高的比例(财务制度、资产管理等),逐渐完成制度化的雏形。直到大环境许可小站拥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实现我们的未来,一个公益性的NGO。在发展中完善,而不是等完美后再实施——世界上没有任何的完善的制度存在。
5、在小站,版主主要是个工作承担者,而不是资源的把持者,版主需要付出时间、金钱、责任心,还要承担责任,收获的,呵呵,也很多,不告诉你:)
谈得太多,还是回归主题。现有的8位版主(中小学教育论坛除外):小虎、纳木、Layla、亦尘、吴桐、小范、点点8848、晃晃悠悠,还有我,火箭人,还有吾睡吾睡,(法务空缺)这些ID,以及背后的人,需要承担起首届社区管理委员会的责任。
公示期:3日,3日后再次修订或表决。
《长城小站社区版主制度》
2005-10-26 初稿
2005-11-10 修订
修订说明:
1、整理成一个统一的制度(谢谢亦尘)
2、对版主提出更明确的条件要求
3、修改了奖惩与考核,使操作更加容易。
一、总则:
1、社区管理委员会
小站的社区管理委员会由版主、法务、站长、书记组成,管理委员会每季度末召开一次工作会议。
2、版主
长城小站社区版主(以下简称版主)是经社区管理委员会任命的负责社区论坛日常管理的专职志愿者,是负有使命和工作职责、承担压力的小站工作人员。
版主因热爱小站荣誉并珍惜志愿者的光荣称号,能积极承担相应职责。
版主须自备硬件并安排足够的时间来承担相关的职责。
站长负责版主的日常管理。
3、版主的责任
版主承担其分管论坛的论坛事务、论坛内容和论坛发展三方面的管理职责。
4、版主的任务
a、执行社区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其分管论坛的管理与发展策略;
b、协调版主团队积极、认真、公正和负责地完成各项论坛管理工作。
c、进行新版主培训;
5、版主人数
原则上每个论坛版主不应超过2名。特殊情况下,经社区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可增设版主,但版主人数不应超过4名。
二、版主的产生
1、在版主缺位时,可通过自荐、推荐或站长、书记招募三种方式产生新版主候选人。候选人需满足总则中关于版主的相关要求。
2、推荐新版主候选人可采取下列两种方式:
A、版主辞职时,向社区管理委员会提交接任人选;
B、论坛20名网友联名推荐;
3、版主推荐优先原则
前任版主推荐的接任人选将作为第一候选人由社区管理委员会优先评定;如该人选未获评定通过,由社区管理团队主持选拔或招募。
4、社区管理委员会对版主候选人综合评定通过后,任命新版主并在社区公告。
三、版主工作条例
1、版主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国家《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http://www.cnnic.net.cn/html/Dir/2000/10/08/0653.htm),遵守并执行社区各项规章制度;
2、版主有宣传论坛、服务大众的热情,自觉维护社区形象;
3、版主需友好对待网友,认真回答网友提问,认真解答社区对管理工作的质疑,虚心接受建议与批评;
4、版主对于社区中的情绪性争执应以疏导为主,慎用权力;严禁使用任何攻击、谩骂性词汇,严禁滥用职权打击报复;
5、版主需遵守管理纪律、尊重他人隐私,不得将版主工作交流中的非结论性内容公开,未经网友同意不得将网友的举报信息或与版主的沟通信息公开,不得将拥有管理权限的ID密码告知其他人;
6、版主需每日需至少早晚在线一次并察看处理当日所有新帖;并及时对优秀的帖子进行加精或致顶处理(1日内),及时删除违反社区规则的帖子(8小时内,接到举报1小时内处理);
7、版主在处理论坛、社区事务时,有权对违规社区用户执行分区、全区禁言操作,但须至社区公告论坛发布封权公告,写明封权时限、封权区域及封权理。
8、版主需懂得与论坛有关的发贴、短消息等基本操作方法;
9、版主出现个人不能或不便解决的的问题时,应及时与本版其他版主或站长通报协商解决;
10、版主需离开工作岗位3日以上的,需提出请假,并在相应社区发帖公告,并写明假期及版务交接情况,版主请假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80天;如需要延长假期的,须通知相应分区版主或站长;
11、未按规定要求请销假或逾期未归的,视为擅自离任,擅自离任者按处罚条理相应条款处罚。
12、纠纷处理
版主对于站长管理有意见的,可向书记申请协调。如果还不能解决的,可向社区管理委员会提请听证申诉,管理委员会集体意见为最终意见。版主内部出现纷争时或对集体意见持有异议,本着内部问题内部解决的原则,仅允许提交至管理论坛,由集体推荐相应独立调查员调查处理。
四、版主处罚条例
1、版主如有下列严重违规行为,社区管理委员会将给予撤职处罚。
A、发表或纵容他人发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社区制度的言论;
B、将拥有管理权限的ID密码告知其他人、擅自将版主交流论坛讨论内容公开、透露网友IP等管理页面保密信息;
C、发起、策划、参与社区内有组织的违规、破坏论坛/社区公共秩序的活动。
D、多次警告,仍未能履行论坛管理职责。
2、版主如有下列违规行为,社区管理委员会视情节轻重将给予警告、留职察看3个月等处罚。
A、利用职权滥加精华、推荐;
B、置顶灌水帖,组织网友灌水;
C、利用职权打击报复他人,使用任何攻击、谩骂性词汇;
D、在未请假的情况下,未能履行论坛管理职责连续2周或2月内累计3周的。
E、违反社区其它规定者。
五、版主审核
1、审核原则
社区管理委员会每年六月和十二月两次按社区划分对社区所有公开论坛版主进行内部审核,并公布审核结果及相应奖惩。
2、审核内容 :
1)论坛审核要点:
a、论坛讨论氛围(网友参与讨论是否积极、论坛氛围是否融洽、是否切合论坛主题)
b、论坛文章质量(论坛的帖子是否切合主题、其帖子质量如何)
c、论坛开展活动情况(论坛是否经常定期不定期的举办活动)
d、论坛人气(以该论坛主题来具体判断,相对于其他类似主题论坛,其人气和发展情况如何)
2)论坛版主审核要点:
a、上站管理情况(是否具备充足的在线时间,对论坛管理操作情况)
b、精华区整理及更新情况(精华区是否及时整理、维护与更新)
c、参与论坛讨论情况(是否就论坛主题进行了积极的参与、讨论)
d、论坛主题引导和秩序的维护情况(是否领会论坛的主题并给予引导、在论坛出现纷争和其他情况时,是否及时解决)
e、论坛文章的整理情况(优秀的帖子是否及时推荐或加精华,不合社区规定的帖子是否及时的删除或锁定)
3、奖惩
1)审核完成后,社区管理委员会应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标准给予论坛/版主明确评价。
2)论坛审核的四项指标均为优秀者,给予明星论坛称号,论坛及版主全区通报表扬。
3)版主审核的五项指标均为优秀,给予明星版主称号,并全区通报表扬。
4)版主审核四项指标均为优秀者,给予优秀版主称号,并全区通报表扬。
5)若版主审核的五项指标均为不合格,该版主给予撤职处理。
6)若版主审核的三项以上(含三项)指标为不合格,该版主给予留职察看3个月的处理,3个月后还有三项以上不合格的,给撤职处理。
4、在社区有违规记录的论坛版主三月内不具备优秀版主入选资格。
5、开设时间不足三个月的论坛及上任时间不足三个月的版主不参与审核。
6、长城小站社区保留对审核制度的解释权及修改权。
本帖由 火箭人 于2005-11-10 20:27:15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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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亦尘的意见。 | [关闭] [编辑] [删除] [管理] [树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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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由 燕子 于2005-11-29 21:19:50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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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并建议快速推行 | [关闭] [编辑] [删除] [管理] [树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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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我在去太原的火车上与在延庆县城的老火箭做了次长长的沟通。其中也谈到斑竹制度的问题,我的想法如下:
1、有制度比没制度好,不怕制度有缺陷,以后可以慢慢完善。关键是先迈出第一步,具体迈那只脚不用过多纠缠。
2、配合制度出台,建议对斑竹作一次改选。新的制度就是斑竹的选择标准。符合条件的老斑竹留任,不符合的以新人补充。
3、新斑竹选择以小民主的形式进行。不要搞超女那种海选,条件不成熟。评选委员会在火箭现有名单的基础上适当扩充,但人数不宜太多。
4、一个论坛多名斑竹时,建议从互补的角度选择,有时间和精力的负责日常维护,有想法或组织能力的,负责策划和组织活动,以提振人气。
5、建议12月初完成改选。
6、摄影斑竹,我推荐的人选为,一砖和累拉。
民主是好事,但有时成本太高,时间成本就玩不起,所以建议快速推荐,小站建设要在发展中不断完善。
本帖由 亦_尘 于2005-11-21 16:31:12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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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看了一下,明确表示个人意见,不同意 | [关闭] [编辑] [删除] [管理] [树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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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区管理委员会由现任人员“自然”组成,有多有缺,比方缺的部分至少“财务”未入其内。多的部分还有的网友是好班主,为论坛默默工作,但未必愿意参与“社区管理”,何必凑数。
(2)不同意这个“班主”占大多数的“委员会”决定下任班主。
〔3)不同意现任班主辞职时“前任版主推荐的接任人选将作为第一候选人由社区管理委员会优先评定”中的“第一候选人”的说法。
以上条款中提到的,特别是(2)〔3)两项与小站历来的民主,团结,和谐,大家参与相去很远,完全是反向发展。有世代相传,在小站建立封“王”制度,而且是“铁帽子王”的倾向。
此外小站现任班主中,有的前期表现明显与斑竹应有的规范不符,这样的网友,他可以是优秀的长城志愿者,但不是合适的班主人选。
本贴最后一次由老普修改于2005-11-16 10:51:27
本帖由 老普 于2005-11-16 10:49:43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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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点说明 | [关闭] [编辑] [删除] [管理] [树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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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站社区管理委员会不是小站管理委员会,一季一召集的社区管理委员会的职责主要是自我评价和人员调整,保证社区日常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不具有调配资源的权力。
2、小站版主制度试图规范日常的版主管理工作,并形成对社区事物管理的组织体系。小站版主的历史和职责里,没有封王的可能性。
3、财物会由专门的小站财物管理委员会来管理,财物的管理制度正在制定中。
4、小站的组织架构还在考虑中,社区管理委员会、财物委员将属于其中的专业委员会。
5、目前我们不缺民主,唯缺少责任的承担者,缺少工作人员。
6、我们目前的一切,尤其在没有资源只有工作量的地区,当然要首先基于对人的信赖,优先考虑经验、效率,尤其在一个组织初期时正确的选择。
7、个案不能否定整体。
8、您提到了坏的可能性,但没有给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必须要考虑可以的,可能的操作。要实现真正的投票民主,恐怕首先要靠虑小站的组织化,组织章程。
本帖由 火箭人 于2005-11-16 21:21:25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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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站班主的推荐层次要求比全国人大代表还高 | [关闭] [编辑] [删除] [管理] [树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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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29条:“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
而长城小站却要求
2、推荐新版主候选人可采取下列两种方式:
A、版主辞职时,向社区管理委员会提交接任人选;
B、论坛20名网友联名推荐;
确实不了解这个“20名网友联名推荐”的来龙去脉,人民代表只需10人选民或代表即可推选代表候选人。而长城小站的班主候选要20人推荐,没办法,这只能用阻塞言路来理解。
又既然叫“社区管理委员会”,那末由这个委员会来自己决定自己的组成,这个委员会的组员又有推荐“第一候选人”的权利(“优选权”高于20位网友联名推荐),这不是“铁帽子王”体系又是什么?
关于小站的班主“条例”我上次的个人看法已经明确,
第一没有必要搞得很复杂,甚至那些“奖惩”都可以不搞,现任班主们姿态高,同意这个奖惩,以后呢。班主们本来就是义务为论坛工作的,只要论坛正常运行就是最大的成绩。
第二不搞奖惩,代之以任期职,每年“述职”一次,考虑论坛的特殊性,“述职”也不必由原任班主年度总结,只说请网友评论一下,网友不评论视为认可,继续下一年。网友有异议则论坛讨论。
第三,就小站历史和现状,班主产生应以网友民主推荐,个人自愿,小站某种“委员会”集中为主,但不宜由“小站社区管理委员会”自己任命自己的成员。
第四,小站管理建议求真务实,有理想但不强求里想,以免欲速不达。
鉴于以往经验,我的本话题发言到此为止。
本贴最后一次由老普修改于2005-11-17 11:02:00
本帖由 老普 于2005-11-17 10:49:18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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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老普! | [关闭] [编辑] [删除] [管理] [树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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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不说那个法,大家都清楚它实际是怎么组织的。小站比它好。
2、条例中有自荐,一个人自愿即可,只要愿意出来工作,比人大的门槛低,比哪里的门槛都低,是没有门槛,门槛在他是否能接受被管理和约束。老普可能没有注意这点。
3、推荐的,提供了两种机制。对于小站来说,20个人的推荐,很容易,基本上就相当于选举了,而不是推举。再提供几个数据:目前小站注册的ID近3000,每个主帖子的浏览量一周内平均都过百。举个不好的例子,如:福建三明中学初二的六个班同学,可以同时推荐六个斑竹。所以,目前没有组织条例的情况下,id不具有实际的意义。除非实行实名制或者组织化。而依据现有的斑竹团队,做看门人,更加可靠,可以实施。
4、那么为什么把斑竹推荐放在前面?因为斑竹更了解他的工作和合适的人选,而我们可能也没有精力三天两头搞论坛推荐。小站目前有5个论坛,每个论坛情况都不同。所以制定制度,必须考虑总体,以及可能的发展。
5、斑竹是日常的工作人员。斑竹的自律是小站志愿者组织能够建设、发展的第一步。规范化的管理,明确了责权利。我还是不太明白,这些责权利,有哪些能令老普担心成为具有“阻塞言路”或者当王的可能?如果数一下的话,就是95%的义务和5%当看门人的权利。
6、按照新制度,现任斑竹的周期,说白了,就是三个月一次考核。三个月不合格,就可以撤换。合格的,自己愿意承担压力的,当十年也可以,但是每个季度还必须一考核。
6、大家还是要清楚:斑竹,是志愿者,是工作者,不是资源的把持者。你们可以问问当过斑竹的同志们,他们收获的眼泪与欢笑。但是,既然是志愿者,我们的工作重点是,一旦承担志愿者的名份,既要考虑如何好的工作。无论他从哪里来,怎么来,只要成为斑竹,就必须依照斑竹条例的规则工作。
7、现在的基础是,斑竹基本是我找的,或者自荐的。从这一步,跨到规范化,是一个进步。但这个不是终点。是我们开始规范化,志愿者组织化,小站管理团队化的起点。有不合适的,我们可以再调整。
感谢老普的质疑,给我与紧迫感,让我把长时间思考的一些问题作为斑竹条例地解释尽快整理出来。欢迎大家继续研讨。我明白老普的担忧。这些担忧,应放在在制定小站的整体发展方向和管理框架上的问题上,去考虑。
目前我们的阶段是什么呢?是守住阵地,然后制定游戏规则。
谢谢老普!
本帖由 火箭人 于2005-11-17 14:36:03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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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直接点名的两个问题 | [关闭] [编辑] [删除] [管理] [树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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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个帖子中曾经说在这个话题上我不再发言。
但是火箭网友在回贴中直接点名提出问题,不回复不合适,所以仅对被点名的部分回复如下:
第一个问题:
火箭问到:
“我还是不太明白,这些责权利,有哪些能令老普担心成为具有“阻塞言路”或者当王的可能?”
呵呵,这好像把两件不同的事情混到一起了,那两件事情呢?就是版主的“责权利”和版主“产生方法”
请火箭网友注意,我在“长城小站社区版主制度”的讨论中没有对班主的“责权利”发表意见和评论。
我原来不同意,现在仍不同意的是版主(候选人)的产生方法,至于为什么说这个产生方法是阻塞言路,形同封王我上面的帖子已经说过了。从火箭回复的前四条来看,火箭看来小站的班产生办法比人大的选举法还好,20个人推荐很容易,一方面得意于小站网友的素质,同时又以官方口吻表示id不具实际意义,总之里外里完好,不必任何改动。呵呵,那我也坚持我的看法,现在提交征求意见的这个制度中,版主产生办法很糟糕。
同时请不要把上面两个问题混到一起,把对产生办法提出意见转嫁到“责权利”上去。
第二个问题:
“你们可以问问当过斑竹的同志们,他们收获的眼泪与欢笑。”
不知道“你们”指谁?笔误还是实有所指?
我不代表“我们”,只说我自己,现任各位版主都是我的网友,或多或少都一起出去过。
实话实说,现在这个帖子是就版主制度征求意见,讨论的是制度的条文,与“眼泪和欢笑”没有什么关系。如过网友发表了意见就要去问问版主,那还不如不征求。
另外个人觉得,很正规地说辛苦,说眼泪并不是十分美好的事情。为什么呢,其实因为大家都辛苦:
比方你火箭就为了维护网战经常彻夜不眠,很辛苦;
比方我老普就为了补片风雪出车摔断骨头,在骨折情况下驾车150公里把网友和我自己带回北京,一般吧;
比方老郑数次带网友外出深山扎怀轮胎,默默自己掏钱换上;
比方老狄也摔了几次吧;
比方班主们要经常上站维护,看贴置顶等;
。。。。。。
好了,大家都辛苦,那就谁都不要说话了,是这个意思吧。
本贴最后一次由老普修改于2005-11-18 18:10:13
本帖由 老普 于2005-11-18 15:19:35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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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善如流 | [关闭] [编辑] [删除] [管理] [树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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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时俱进。
本帖由 随手 于2005-11-14 08:31:24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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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没过来,迟到了,抱歉!我不说支持, | [关闭] [编辑] [删除] [管理] [树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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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拥护!并且会以此为标准要求自己,努力干好,欢迎大家监督!
本帖由 小虎 于2005-11-11 18:14:13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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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支持! | [关闭] [编辑] [删除] [管理] [树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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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由 layla 于2005-11-11 17:35:09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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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 [关闭] [编辑] [删除] [管理] [树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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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由 纳木 于2005-11-11 15:28:27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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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并建议再次征求大伙的意见 | [关闭] [编辑] [删除] [管理] [树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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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贴最后一次由点点8848修改于2005-11-11 00:08:01
本帖由 点点8848 于2005-11-10 23:52:08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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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由 木林 于2007-11-27 13:33:36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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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由 吴桐 于2005-11-10 22:03:59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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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着脸皮出来了,嘿嘿
本帖由 晃晃悠悠 于2005-11-10 21:21:15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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