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站班主的推荐层次要求比全国人大代表还高
[关闭] [编辑] [删除] [管理] [表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29条:“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
而长城小站却要求
2、推荐新版主候选人可采取下列两种方式:
A、版主辞职时,向社区管理委员会提交接任人选;
B、论坛20名网友联名推荐;
确实不了解这个“20名网友联名推荐”的来龙去脉,人民代表只需10人选民或代表即可推选代表候选人。而长城小站的班主候选要20人推荐,没办法,这只能用阻塞言路来理解。
又既然叫“社区管理委员会”,那末由这个委员会来自己决定自己的组成,这个委员会的组员又有推荐“第一候选人”的权利(“优选权”高于20位网友联名推荐),这不是“铁帽子王”体系又是什么?
关于小站的班主“条例”我上次的个人看法已经明确,
第一没有必要搞得很复杂,甚至那些“奖惩”都可以不搞,现任班主们姿态高,同意这个奖惩,以后呢。班主们本来就是义务为论坛工作的,只要论坛正常运行就是最大的成绩。
第二不搞奖惩,代之以任期职,每年“述职”一次,考虑论坛的特殊性,“述职”也不必由原任班主年度总结,只说请网友评论一下,网友不评论视为认可,继续下一年。网友有异议则论坛讨论。
第三,就小站历史和现状,班主产生应以网友民主推荐,个人自愿,小站某种“委员会”集中为主,但不宜由“小站社区管理委员会”自己任命自己的成员。
第四,小站管理建议求真务实,有理想但不强求里想,以免欲速不达。
鉴于以往经验,我的本话题发言到此为止。
本贴最后一次由老普修改于2005-11-17 11:02:00
长城民族的象征,抗战民族的独立,我用一生寻找长城和抗战的交汇点。
在未来世界长城作证,我和你来过这里
本帖由 老普 于2005-11-17 10:49:18发表
[关闭] [编辑] [删除] [管理] [表状]
[相关文章]
● 长城小站社区版主制度(修订版) 【火箭人】2005-11-10 20:27:15 [3579] (7K)
○ 同意亦尘的意见。 【燕子】2005-11-29 21:19:50 [3063] (无内容)
○ 同意,并建议快速推行 【亦_尘】2005-11-21 16:31:12 [2913] (728)
○ 粗看了一下,明确表示个人意见,不同意 【老普】2005-11-16 10:49:43 [2912] (645)
■ 几点说明 【火箭人】2005-11-16 21:21:25 [2979] (800)
■ 小站班主的推荐层次要求比全国人大代表还高 【老普】2005-11-17 10:49:18 [2987] (2K)
■ 谢谢老普! 【火箭人】2005-11-17 14:36:03 [3006] (2K)
■ 回复直接点名的两个问题 【老普】2005-11-18 15:19:35 [3022] (2K)
○ 从善如流 【随手】2005-11-14 08:31:24 [3104] (10)
○ 这几天没过来,迟到了,抱歉!我不说支持, 【小虎】2005-11-11 18:14:13 [3183] (58)
○ 坚决支持! 【layla】2005-11-11 17:35:09 [3185] (无内容)
○ 支持! 【纳木】2005-11-11 15:28:27 [3106] (无内容)
○ 同意并建议再次征求大伙的意见 【点点8848】2005-11-10 23:52:08 [3107] (2)
■ 支持 【木林】2007-11-27 13:33:36 [3213] (无内容)
○ 支持支持 【吴桐】2005-11-10 22:03:59 [3212] (无内容)
○ 支持 【晃晃悠悠】2005-11-10 21:21:15 [3111] (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