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读了《痛批“长城公敌”才是真正“爱”长城》一文,感到文章讲的有一些道理,且很有哲理,很有一点辨证法。但是对什么是“长城公敌”?谁是“长城公敌”?谁把“超女”当成了“长城公敌”?我一头雾水。我从头到尾读了几遍也没有找到“长城公敌”。可是,文章里有一句“……我觉得超女虽然有炒作之嫌,但不至于让前辈把她当成长城公敌吧。”百思不解。先生(女士)试探性的假设,说“前辈”把“超女”当成长城公敌,而又肯定的说“超女”不是“长城公敌”,是“敢于去尝试新的方法”,以“积极的态度”爱长城的“一个人群”。那么,“长城公敌”是谁?痛批谁?文章又继续引深说,“小站各位前辈的一贯做法……也不能说只有这种做法才是唯一正确的。”“如果不管青红皂白一味排斥想为长城做点事的人。”“甚至迁怒于其他个人和组织,……”“倒是有可能扼杀……长城情怀”“倒是有点违背我们一直在倡导的长城精神啊!”。照先生(女士)的逻辑推理,难道“小站”、“前辈”即是“长城公敌”吗?据我所知,小站的人是因为热爱长城走到一起来的,他们不分辈分,都是朋友。先生(女士)谦称是小辈,大可不必。想必是一直在关注着小站,关注着长城吧?热爱长城的人是朋友,不爱长城的人也可以是朋友,“朋友的朋友也是朋友”。何况先生(女士)是一直在关注长城事业的人呢。
“长城不仅仅是中华民族的象征,也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这是不容质疑的。“她所代表的不仅仅是中国的传统文化,她体现出的更是一种和平、团结、包容的深远情怀。”也是无可非议的。难到“要让她的这种情怀来感染我们每一个接触她,了解她,爱上她的人,进而让这种精神、这种情怀成为我们中华民族与世界各国人民的桥梁和共同的文化基础,让长城继续扮演完民族融合大剧导演的角色”就非要找一个“超女”做形象大使才能完成吗?何况又是一个长着红头发绿眼睛鹦鹉嘴丑陋无比的所谓“超女”!难到我们中国真的到了比美比不过人家,要去与人家去比丑吗?!不可思议呵!退一步讲,如果非要找一个什么形象大使做长城的代言人,也应该首先经过群众公议推选,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然后长城学会首脑集团(或是有决策权利的集团)决议确定才是吧。为什么长城学会的个别人还在搞暗箱操作?是不是有什么猫腻?中央正在召开“两会”,已经研究并采取了加强反腐力度和措施,个别人竟敢如此妄为,这岂不是自己把自己树为“长城公敌”吗?这个无视法律,不按议事规则(程序)办事,诋毁长城——中华民族象征的伟大形象的人,才是我们应该痛批的“长城公敌”!
至于“超女”们的“一个人群”,爱长城,想为长城做点事。这不难,是好事。不但不能扼杀,还要积极支持和帮助他们。依我看:如果你有钱,可以学习“甘肃农民杨贵福,自费修补一段残长城,而且是修旧如旧,把它好好的看护起来。”也可以学习“英国人威廉·林赛,向世界以自己的方式爱护宣传长城。”;如果你不富有,可以学习“抚宁县驻操营农民张鹤珊,二十年如一日看护着家门口的长城,整理了二十多万字的长城故事和长城考察笔记。”,也可以学习“秦皇岛农民李亚中,忍饥挨饿风餐露宿持之以恒的考察长城,积极发表自己长城理论。”还可以学习“科班出身的长城专家罗哲文教授,新华社高级记者长城专家成大林先生,长城学会长城专家董耀会先生。他们有着不同的经历,由不同的艰苦路程,成长为长城的佼佼者。”如果以上这些都做不到,还可以他们为榜样,去触类旁通不断拓展,以你们的积极态度,尝试新的方法,去接触长城,了解长城,感受长城气息和情怀。
请“老何就是老何”先生(女士)及各位指正。
本帖由 司令 于2007-03-16 03:23:56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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