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蓟镇长城的踏查过程中,可以看到一些长城两个敌楼之间的墙体上分布着长方形的平面深坑。如:抚宁青山口-河口段长城,边墙除少量三等边墙外,大多干石垒砌。这些干石垒砌边墙是平头墙。在东胜寨段有一处平头墙顶部有长方形平面深坑,深1.5米,长5.3米,宽1.6米,临边墙体宽0.8米,上砌4个瞭望孔,间距1~ 1.5米。内边有进出通道宽0.8米。这段边墙高3.2米,出现长方形深坑的地方,墙体宽度比其他墙体宽0.4米。同类型的构造,在重峪口-梧桐峪段也有发现,只是宽窄、深浅相较东胜寨段小,同样有瞭望孔及进出通道。这种建筑是什么?它的作用是什么?修建于何时?何人修建?……这些问题让我们查阅了大量史料,最终认定,这种建筑在明朝属于边铺的一种,叫“地坑铺”。
“地坑铺”的出现,与明朝的边疆形式有密切关系。从政治关系上来看,明朝中后期,朝廷的防御重心东移。《大明会典》卷之一百二十九《镇戍四·各镇分例一·蓟镇》记载:“嘉靖二十九年,虏入古北口,径薄京城,蓟始为重镇,增设总督将领,调各镇兵入卫,修筑墙台,春秋防守,视他边特严云。”从这一则信息可以看出,嘉靖二十九年(1550)庚戌之变,是蓟镇加强防守的开始。从这以后,明朝加强了对这一带长城的修建和防守。加强长城修建的具体表现,是蓟镇长城修建得越来越高大、越来越坚固。而加强防守方面的具体表现,则主要体现在防守方式越来越重视摆守。
“摆守”,又叫“摆边”,是明朝中后期开始实施的一种防御策略。《皇明经世文编》卷之三百四中记载:“夫摆边所以防秋也,画地而分之,沿墙而守之。”《杨襄毅公本兵疏议》卷九:“蓟镇则画地分区,步兵拒墙摆守,骑兵按伏援应,以守为战。”“每年正月半七月初上边,三月尽九月尽下边”(《四镇三关志》卷六《制疏》)。
具体的守法,在《四镇三关志》中有明确记载:“率以兵马,预分边境,昼夜食宿俱在墙上。”这是嘉靖三十三年总督侍郎杨搏条陈时弊疏中所介绍的实际情形。
摆守的建议,不知何人最早提出。至少在庚戌之变第二年,蓟镇便提出了摆守的主张。《四镇三关志》卷七《蓟镇制疏》记载了嘉靖三十年(1551)提督副都御史何栋所陈《修举边防疏》,奏疏中明确建议:“侍郎史道、御史胡宗宪、给事李万实、郎史尹畊,各建议修边筑墩,画区设将,分兵防守。蓟镇沿边分为十区,沿边筑墙铲崖,倚山为险,沿边摆守,十步一人,有警传筹分报,以便应援。”
这样不舍昼夜地分兵守护,所希望实现的目标是“蓟镇墙上协力固守,但使匹马不得入关,即为首功”(《杨襄毅公本兵疏议》卷七《论条上定策遏虏疏》)。摆守的优点,《皇明经世文编》中卷之三百六《上内阁本兵修守哨报书》中有所介绍:“蓟镇之边墙,即军士之旧馆,分布既有定所,则军士自有定志在,将领自为防御之计在,军士自为防身之计。”这种以守为战的做法,虽然提高了士兵的责任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因未能及时发现进入长城之内的北方骑兵问题,但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较多新的、需要面对的问题。摆在摆守士兵面前最严峻的事情便是饱暖问题。
《皇明经世文编》卷之三百六《上内阁本兵边务求实书》中明确记载:“其守边也,分地列营,各有专责,墙外修设险地,墙上添设铺舍,墙内设备援兵。”同书卷之三百六《上内阁本兵修守哨报书》中记载当时已经进行的行动是“况焘近日已行诸将,分认信地,边墙迤外,挑掘壕堑,斩削坡崖,沿墙之上搭盖官厅铺舍。”文中所提“焘”为当时的总督刘焘。这里所提“墙上添设铺舍”“沿墙之上搭盖官厅铺舍”当然包括边铺,地坑铺等各种做法。
在长城沿线摆在防守士兵面前最严峻的事实是“沿边无栖止之地”。以秦皇岛市抚宁区台头营镇东胜寨村北的情况来看,边墙修筑在山脊,边外两山夹一沟,边内断崖,山险缓,空地狭窄,在墙内压根就没有多少地方可以修建边铺。如何修铺舍才能不妨碍长城防御工事的正常使用,又能保证所有的士兵都能有个安身之所,这成为长城摆守出现之后最需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有需要面对的问题出现,就有相应的解决方法产生。《杨襄毅公本兵疏议》卷十五中曾经责成宣(府)大(同)山(西)辽(东)四镇边臣修筑墩堡疏提到或藏之窑洞或伏之窨窑。这说明杨博也曾经较多地建议采用地坑铺。可见,至少在庚戌之变发生十余年后,明朝蓟镇长城上采取“掘坑”“积石设铺”的情况已较为普遍。
事实上,在摆边政策实施初期,朝廷大员对摆边政策以及由此产生的地坑铺设置还是有所质疑的。嘉靖四十三年(1564)七月,御史董尧封等奉旨巡蓟、保等处。返回京城后,他上疏言事。所提的六件事中有一件便是“以边墙窑堑为外物”。在董尧封的心目中,窑堑应是陷马坑一类的军事防御工事。这种军事防御工事主要是在要隘处掘土为坑,在坑中埋入竹签或鹿角木,以木枝、草、土苫盖坑面。当人、马通过这类掩体时,会因为自重陷进坑内。董尧封巡边看到边墙上如同窑堑的地坑铺,误以为这些建筑物不宜修建在墙上,将其视为应当调整的内容。为此,总督刘焘上折答复,明确指出:“至于边墙墩堑,该臣防春属内行,令各官所管地方,墙外设险掘坑,墙里积石设铺。”语见《四镇三关志》卷七《蓟镇制疏》。这句话解释了地坑铺与窑堑的不同之处:尽管两者从行状上来看差别不大,但设置的目的是完全不同的,掘坑设险确实是在墙外,主要用于阻止马匹的行进,在墙上和墙里积石设铺,则是为摆边兵士提供避风霜雨雪之所,供其食宿瞭望之用。由此可见,嘉靖四十三年(1564)时,这种地坑铺尚未在长城沿线普及,以至于董尧封对此类设施的修建尚有疑问。
现在无法确定到底是谁最早将这种方式转移至长城防御上。这种修建方式应该与中国民间的“地坑院”修建模式有一定的关系。“地坑院”是古代人民穴居方式的遗留,有几千年历史,主要分布在河南、山西、甘肃及陕西的部分地区。当戍守军士长年累月需要在长城上日夜值守时,他们需要采用相对符合长城防守需要又能保护自己人身安全的基础设施,在缺乏足够的空地的情况下,他们想到了改造长城墙体的做法。取之于民众日常生活的“地坑院”,为长城将士摆守于边疆社会提供了生活基本保障。《明世宗实录》卷之五百十七上记载,嘉靖四十二年(1563),分守肃州参将署都指挥佥事傅津奉命充副总兵分守燕河营。傅津曾在山西、宁夏、甘肃戍边。种种迹象表明,傅津有可能是首先倡议在长城上修建地坑铺的军事将领之一。当然,要确定这一点,仍需要更加深入核查相关文献资料。
(本文考察人:刘建民 文稿撰写:黄益 刘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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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由 刘建民 于2018-11-14 19:59:46发表